問題編號:[165780]
問題標題:要帶些原料要到日本展出是否可以走個人物品
問題內(nèi)容:我們想帶三種原料藥到日本展出,分別是葡萄糖酸鈉(Sodium Gluconate)、二氯醋酸二異丙胺(Diisopropylamine Dichloroacetate)、尿激酶(Urokinase),三種原料藥均為白色或類白色粉末或結(jié)晶性粉末,每種原料藥要攜帶的數(shù)量在500g左右,如不方便隨身攜帶或托運攜帶,是否可以郵寄?需要走貨運通關還是可以走個人物品?需要走哪些手續(xù)?我們還想準備一些小包裝的樣品提供給采購商,也就是說帶出境500g,帶回來可能只有300g,這種情況應該如何報關?謝謝!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非常感謝您對青島海關工作的關注與支持!旅客攜帶的進出境行李物品,包括旅途必需物品、旅行自用物品、安家物品,旅客攜帶行李物品以自用、合理數(shù)量為限。您所述商品不屬于個人物品范圍內(nèi),建議按照貨物通關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