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59592]
問題標題:自用物品郵寄如何收關稅
問題內容:您好!我是留學生,在國外和同為留學生的中國籍男友結婚生子,我們有兩年沒回國,這次回國想把一歲的孩子留在國內由父母照顧。想把孩子在國外用過的玩具用郵寄的方式寄到國內,請問要收關稅嗎?留學生也算是中國旅客嗎?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福州海關來源:報關員培訓網(wǎng)
答: 你好!現(xiàn)對你的問題答復如下: 一、根據(jù)海關總署公告2010年第43號規(guī)定:個人寄自或寄往境外的物品,每次限值為1000元人民幣(港澳臺每次限值為800元人民幣)。個人郵寄進出境物品超出規(guī)定限值的,應辦理退運手續(xù)或者按照貨物規(guī)定辦理通關手續(xù)。郵寄物品按規(guī)定需征稅。二、按照海關總署2010年第54號公告規(guī)定:(一)進境居民旅客攜帶在境外獲取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5000元人民幣以內(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攜帶擬留在中國境內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2000元人民幣以內(含2000元)的,海關予以免稅放行,單一品種限自用、合理數(shù)量,但煙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國家規(guī)定應當征稅的20種商品等另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二)進境居民旅客攜帶超出5000元人民幣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經(jīng)海關審核確屬自用的;進境非居民旅客攜帶擬留在中國境內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超出人民幣2000元的,海關僅對超出部分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征稅,對不可分割的單件物品,全額征稅。三、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結合你的實際情況,建議你在回國前按分運行李的方式將有關玩具郵寄進境(收件人應為本人),并在進境時向海關如實申報。進境后再憑申報單和提貨單到現(xiàn)場海關辦理收件手續(xù)。以上答復供參考,如有疑問,歡迎撥打福州海關服務熱線0591-12360咨詢。(關于分運行李,你也可以上網(wǎng)查詢相關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