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58543]
問題標題:分離托運行李提取問題
問題內容:您好!我妻子8月27日從英國訪學回國。根據規(guī)定,其中40公斤行李是采取分離托運的。由于個人的航班是從倫敦到北京出關再轉杭州的,而托運的行李是直接運到杭州的。在辦理托運和出關時,都未有任何提示說要辦理分離行李申報單?,F行李通知已到杭州,但杭州海關需要出示北京海關簽發(fā)的申報單才能放行,說申報單要在出關也就是在北京辦理。請問我們現在這種情況怎么辦?是否需要為了取行李個人要親自到北京去辦理手續(xù)?有沒有替代的辦法,因為我妻子現在生病在醫(yī)院住院,行李內容均為個人在國外日常生活用品和換洗衣服。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進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監(jiān)管辦法》(海關總署令第9號)相關規(guī)定,旅客以分離運輸方式運進行李物品,應當在進境時向海關申報。經海關核準后,自旅客進境之日起六個月內(含六個月)運進。海關辦理驗放手續(xù)時,連同已經放行的行李物品合并計算。 如旅客入境時未向海關申報,請到分離運輸行李入境地海關辦理手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