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52522]
問題標題:關于省級以上高層次人才(中國國籍)從美國進口自用車輛
問題內容:請問關于省級以上高層次人才(中國國籍)從美國進口一臺自用車輛,其護照最近一次簽證前往美國是否須在一年有效期內才能申請?另如需進口這臺自用車輛,其排量為4.0以上的汽車,綜合稅點會不會很高?如本人無報關員證是否能個人辦理報關和清關等事務?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黃埔海關
答:你好!根據海關規(guī)定,國家專門引進的高層次人才經人事部、教育部或其授權部門認定身份并出具海外高層次留學人才身份證明后,可向海關申請進境自用車輛一臺,并應在車輛運抵后的六個月內辦理海關手續(xù)。排量4.0以上的小汽車的綜合稅率為143.75%,可以委托正規(guī)報關行代理報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