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71193]
問題標題:二手手機征稅標準
問題內容:我從美國ebay買了一個二手手機,由于是從個人手中購得,沒有發(fā)票等證明價值的票據,但是有ebay網站的購買記錄和付款記錄,還有郵寄中轉的記錄,物品實際價值為57美元,365人民幣,不足手機征收標準的二分之一,是否按照規(guī)定,征收36.5人民幣的關稅呢?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您好,根據海關總署2010年第43號公告,個人郵寄進境物品,海關依法征收進口稅,但應征進口稅稅額在人民幣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關予以免征;個人寄自或寄往港、澳、臺地區(qū)的物品,每次限值為800元人民幣,寄自或寄往其它國家和地區(qū)的物品,每次限值為1000元人民幣;個人郵寄進出境物品超出規(guī)定限值的,應辦理退運手續(xù)或者按照貨物規(guī)定辦理通關手續(xù),但郵包內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雖超出規(guī)定限值,經海關審核確屬個人自用的,可以按照個人物品規(guī)定辦理通關手續(xù)。海關按照2012年第15號公告中《進境物品歸類表》和《完稅價格表》以及相應的估價原則辦理征稅手續(xù)。您在通關中遇到問題可以提供分運單號,直接咨詢12360熱線。感謝您對海關工作的支持與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