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43554]
問題標題:咨詢個人自帶汽車進口事宜
問題內容:您好,我是德國人,即將在位于上海的一外資企業(yè)就職,我想將我的自用汽車帶到中國使用,是一輛二手的價值七千歐元的歐寶汽車,我想了解需要辦理什么手續(xù),按照什么稅率繳納關稅,是否有什么減免措施,中國關于這方面的具體法規(guī)是什么。謝謝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 根據(jù)海關總署公告2010年第32號(關于常駐機構和常駐人員進境機動車輛有關事宜)有關規(guī)定,自2010年7月1日起,除按照有關政府間協(xié)定可以免稅進境機動車輛的常駐機構和常駐人員、國家專門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和專家以外,其他常駐機構和常駐人員不得進境舊機動車輛,對其舊機動車輛進境申請,海關不予受理。 非居民長期旅客中的常駐人員(“常駐人員”是指非居民長期旅客中的下列人員:境外企業(yè)、新聞機構、經貿機構、文化團體及其他境外法人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主管部門批準,在境內設立的并在海關備案的常設機構內的工作人員;在海關注冊登記的外商投資企業(yè)內的人員;入境長期工作的專家。)可以個人名義進口自用汽車。 常駐人員進口機動交通工具只限自用。情況正常并經海關核準的,申請人或其代理人在規(guī)定時間內領取經海關批準進/出境的《自用物品申請表》批文,交驗材料,物品提(運)單、裝箱單、清單、發(fā)票等相關單證。 車輛需要繳納稅款進口,一般轎車,關稅25%,增值稅17%,消費稅5、12、25、40%不等。需要根據(jù)具體排量稅號確定。 可以帶進1輛自用汽車,應先向您境內居留所在地主管海關申請汽車入境關封,之后到國家指定的整車進口口岸辦理車輛進境征稅手續(xù)。 征稅進境的機動車輛自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辦結車輛登記手續(xù)之日起1年后方可轉讓過戶。 你具體情況請咨詢上海海關現(xiàn)場業(yè)務二處,聯(lián)系電話:63877422,以其答復為準。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