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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關:網購2雙運動鞋給父母,可否按私人物品申報?
問題編號:[106334]
問題標題:網購2雙運動鞋給父母,可否按私人物品申報?
問題內容:您好,我有一個朋友從美國網購了2雙運動鞋,通過某快件公司從美國寄送到南京,寄給他父母各一雙,申報價值是USD199.98,折算成人民幣大約是1366.64,現(xiàn)在貨物扣在上??旒O蛏虾?旒jP申報時,上海快件的關員告知金額超過1000.00人民幣,不能以私人物品方式申報。但是,我朋友說,她的一個同事同樣也通過這家快遞公司從美國寄送2雙鞋至福州,給她的父母,申報價值是177.74USD,折算成人民幣大約是1195.00。她以私人物品方式向廈門海關申報的,她這票放行了,而且,一分錢稅金也沒有交。為什么都是寄送給父母的鞋,在廈門海關能順利放行,卻在上??旒荒芤运饺宋锲贩绞缴陥竽兀?br>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您好,根據(jù)《海關總署關于調整進出境郵件中個人物品的限值和免稅額的通知》(1994)中規(guī)定:寄自或寄往港澳地區(qū)以外的個人物品,每次限值為1000元,免稅額為500元。對個人收寄的物品,原則上以限值決定是否允許進出境;對單件不可分割的物品,雖超出限值規(guī)定,但確屬個人正常需要的,可從寬驗放。海關按照《入境旅客行李和個人郵遞物品完稅價格表》(署2007年第25號)中的歸類審核價格,確定征繳稅款。超過合理、自用數(shù)量的進境物品應當按照進口貨物依法辦理相關手續(xù)。鞋類的稅率為10%。你可以咨詢上海浦東機場海關快件處,電話6884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