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67970]
問題標題:有關征稅的問題
問題內容:您好,我持中國公務護照,從北京離境經巴黎轉機去往第三國,在巴黎機場免稅店購買了香水,雪茄等物品,機場免稅店給予免稅包裝,請問從北京入境時是否需要交稅?近期準備回國,在第三國機場免稅店購買的物品北京入境是否需要交稅?請與解答,謝謝!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進境居民旅客攜帶在境外獲取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5000元人民幣以內(含5000元)的,海關予以免稅放行,單一品種限自用、合理數量,但煙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國家規(guī)定應當征稅的20種商品等另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進境居民旅客攜帶超出5000元人民幣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經海關審核確屬自用的,海關僅對超出部分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征稅,對不可分割的單件物品,全額征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