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67683]
問題標題:關于外籍華人自帶汽車的問題
問題內(nèi)容:我是外籍華人。在中國投資,可不可以自帶一輛轎車回國。需不需要交稅?具體稅費如何計算?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您好!根據(jù)海關總署令第194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非居民長期旅客進出境自用物品監(jiān)管辦法》規(guī)定:第二條 非居民長期旅客進出境自用物品應當以個人自用、合理數(shù)量為限。其中,常駐人員可以進境機動車輛,每人限1輛(征稅進口,不同排氣量,稅率不同,綜合稅率最高大約144%)。其他非居民長期旅客不得進境機動車輛?!胺蔷用耖L期旅客”是指經(jīng)公安部門批準進境并在境內(nèi)連續(xù)居留一年以上(含一年),期滿后仍回到境外定居地的外國公民、港澳臺地區(qū)人員、華僑。第四條 非居民長期旅客申請進境自用物品,應當向主管海關交驗下列單證:(一)身份證件;(二)長期居留證件;(三)《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境自用物品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見附件1);(四)提(運)單、裝箱單等相關單證。主管海關自接受申請之日起 3個工作日內(nèi)答復。 專家以外的常駐人員申請進境機動車輛時,除交驗前款規(guī)定的單證外,還應當提交身份證件及長期居留證件的復印件,交驗所在常駐機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常駐機構備案證》或者所在外商投資企業(yè)的《自理報關單位注冊登記證明書》,主管海關自接受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nèi)答復。您也可直接咨詢12360熱線。感謝您對海關工作的支持與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