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70928]
問題標題:有關循環(huán)使用的包裝物料報關問題
問題內容:你好老師,想請問下我司的出口產品由于包裝要求特殊,需要使用專用的包裝物料,故在我司與國外客商協(xié)商后,收貨人收到產品后,將包裝物料返還給我司。請問:我司機在辦理這類產品出口報關時應做什么樣的備案手續(xù)? 將來包裝物料退運入境時是否可以享受免稅復運入境?注:包有包裝物料均為國產。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暫時進出境貨物管理辦法》(署令157號)規(guī)定,盛裝貨物的容器屬于暫時進出境貨物。你司可向出境地海關辦理暫時進出境行政許可。進境、出境申請由直屬海關或者經直屬海關授權的隸屬海關核準。亦即青島海關或由青島海關授權的其他現(xiàn)場海關核準。貨物暫時進出境申請應當向主管地海關提出。非ATA單證冊項下的暫時進出境貨物收發(fā)貨人應當按照海關要求提交《貨物暫時進/出境申請書、暫時進出境貨物清單、發(fā)票、合同或者協(xié)議以及其他相關單據。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后,應當制發(fā)《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貨物暫時進/出境申請批準決定書》、《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貨物暫時進/出境申請不予批準決定書》。如你司貨物被批準暫時進/出境,則在申報時,除提交報關單、委托報關協(xié)議書、發(fā)票、運輸單據等基本單證及其他海關要求的單證外,尚需提供上述決定書。復運進境時,應提交上述出口報關單并持進口報關單到出境地海關辦理暫時進出境貨物擔保的核銷手續(xù)。如有未竟事宜,請撥打12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