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72855]
問題標題:咨詢圖書及個人物品入關問題
問題內容:您好!我在瑞典留學四年,收集許多科研用的舊書籍近500kg價值超過2萬,近期想通過海運運回國(不做自用,將轉交其他單位),預計九月到達上海洋山港。請問這些書籍能否入關?是否要征稅?因為我年底才會回國,所以寄到另一個接收人那,請問如何通關?有無特殊要求?另外,隨同這些書籍一起寄回少許個人用品,衣物類,不超過30kg,是否也要征稅?請您幫忙解答。謝謝!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您好,關于印刷品進口,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監(jiān)管辦法》(海關總署令第161號),個人攜帶、郵寄單行本發(fā)行的圖書、報紙、期刊類出版物進境,每人每次超過50冊(份)的,海關對全部進境印刷品按照進口貨物依法辦理相關手續(xù)。個人進口印刷品及音像制品,應當委托國務院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的進口經營單位向海關辦理進口手續(xù)。關于您的個人物品,屬于個人分離運輸?shù)男欣钗锲?,按照海關總署2010年第54號公告,在境外獲取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5000元人民幣以內(含5000元)的,海關予以免稅放行,單一品種限自用、合理數(shù)量,超出限值但經海關審核確屬自用的,海關僅對超出部分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征稅,對不可分割的單件物品,全額征稅。您也可直接咨詢12360服務熱線。感謝您對海關工作的支持與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