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進出境物品表》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限制進出境物品表》,現就有關問題解釋如下:
一、賭博用籌碼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進出境物品表》所列“對中國政治、經濟、文化、道德有害的印刷品、膠卷、照片、唱片、影片、錄音帶、錄像帶、激光視盤、計算機存儲介質及其它物品”中的“其它物品”。
二、微生物、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人類遺傳資源、管制刀具、衛(wèi)星電視接收設備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限制進出境物品表》所列“海關限制進境的其它物品”。
三、微生物、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人類遺傳資源、管制刀具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限制進出境物品表》所列“海關限制出境的其它物品”。
本公告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海關總署
201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