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有個北方的客戶在我們公司購買了一臺真空包裝機。按照合同里的付款協(xié)議,在發(fā)貨前,客戶先付貨款總額的80%,收到貨再付20%。
其實對于外地的小額訂單,我們一般都是采取貨款全部到賬才發(fā)貨的方式,但這客戶和我聊了半個月,以我對他的了解,他應該不會故意拖延,而且我也堅信我們的產品一定能讓他滿意。于是我冒險向經理申請了這個先預付部分貨款的交易方式。我的承諾是如果客戶收到貨后真不付那20%的貨款,就從我的工資里扣。
簽合同的當天,客戶說付款了,但沒有傳底單給我。三天后,客戶收到他購買的真空包裝機。不說滿意也不說不滿意,也不提付款的事。我的心開始懸起來,難道我的判斷錯誤了?這客戶要故意拖延?這20%的貨款可比我一個月的工資還多呀.。我在心里想:“完了……”
我不敢問貨款的事,因為我很怕他說出一個不愿意付款的理由,只問他機器用得怎么樣?是否滿意?。過了兩三天,他才正面回答我的問題:機器不錯,和我之前說的完全相符。因為他也不懂行,所以找熟悉的朋友鑒定后才回復我。
心里的一塊石頭終于落下了。于是我問貨款的事。誰知道他居然說其實貨款在發(fā)貨前全部付清了,跟我談‘先付80%收到貨后再付20%’的條件是想考驗一下我們而已。既然我能答應,那他就放心了,沒有必要分兩次付款。
我叫財務同事查了一下,還真的是在發(fā)貨前全部付清了。這個客戶讓我又驚又喜,驚的是怕他找個理由拖延時間付款,喜的是原來他因為信任我們,早就把貨款全額付清了。至于機器能讓他滿意沒有什么好喜的,早已司空見慣,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