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貿易術語——在長期的國際貿易實踐中產生的、用來表明商品的價格構成,說明貨物交接過程中有關的風險、責任、費用劃分問題的專門術語。
3、良好平均品質——一定時期內某地出口貨物的平均品質水平,一般指中等貨而言。(指農產品的每個生產年度的中等貨、指某一季度或者某一裝船月份在裝運地發(fā)運的同一種商品的“平均品質”)
4、品質公差——國際上公認的產品品質的誤差。在工業(yè)制成品生產過程中,產品的質量指標出現(xiàn)一定的誤差有時是難以避免的。 報關員考試報名
5、品質機動幅度——某些初級產品的質量不穩(wěn)定,為了便于交易順利進行,在規(guī)定其品質指標的同時,可另訂一定的品質機動幅度,允許賣方所交的貨物的品質指標在一定幅度內有靈活性。
6、溢短裝條款——賣方在交貨時,可按合同中的數量多交或少交一定的百分比,他一般是在數量條款中加訂的。(散裝貨:糧食、礦砂等)
7、中性包裝——即不標明生產國別、地名、廠商名稱,也不標明商標或者品牌的包裝。(無牌中性包裝、定牌中性包裝) 8、定牌——賣方按照買方要求在其出售的商品或者包裝上面標明買方指定的商標或品牌。
9、滯期費——負責裝卸貨物的一方,如果未按約定的裝卸時間和裝卸率完成任務,需要向船方繳納延誤船期的罰款。
10、速遣費——如果負責裝卸貨物的一方在約定的裝卸時間內提前完成任務,有利于加快船舶周轉,則可以從船方取得獎金。
11、OCP條款——陸上運輸通??傻竭_的地點。OCP地區(qū)是以落基山脈為界,其以東地區(qū)均定為內陸地區(qū)范圍。從遠東地區(qū)向美國OCP地區(qū)出口貨物,如按OCP條款達成交易,出口上可以享受較低的OCP海運優(yōu)惠費率,進口商在內陸運輸中也可以享受OCP優(yōu)惠費率。
12、提單(B/L)——是承運人或其代理人在收到貨物后簽發(fā)給托運人的一種證件,它體現(xiàn)了承運人和托運人之間的相互關系。
13、聯(lián)運提單——在由海運和其他運輸方式所組成的聯(lián)合運輸時使用,他是由承運人(或其其代理人)在貨物啟運地簽發(fā)運往貨物最終目的地的提單,并收取全程運費。
14、過期提單——提單晚于貨物到達目的港;向銀行交單時間超過提單簽發(fā)日期21天。 外貿知識
15、多式聯(lián)運單據——證明多式聯(lián)運合同以及證明多式聯(lián)運經營人接管貨物并且負責按照合同條款交付貨物的單據,它由多式聯(lián)運經營人簽發(fā),這種單據應依發(fā)貨人的選擇,或為可轉讓單據,或為不可轉讓的單據。
16、共同海損(GA)——載貨的船舶在海上遇到災害、事故,威脅到船貨等各方面的共同安全,為了解除這種威脅,維護船貨安全,是航程得以繼續(xù)完成,船方有意識地、合理地采取措施,造成某些特殊損失或者支出特殊額外費用。
17、艙至艙條款——保險責任自被保險貨物運離保險單所載明的啟運地倉庫貨儲存處所開始,包括正常運輸中的海上、陸上、內河、駁船運輸在內,直至該項貨物運抵保險單所載明的目的地收貨人的最后倉庫或者儲存處所,或者被保險人用作分配、分派、非正常運輸的其他儲存處所為止。但被保險人的貨物在最后到達卸載港卸離海輪后,保險責任以60天為限。
18、聯(lián)合憑證——是一種更為簡化的保險憑證。在我國,保險機構在外貿企業(yè)的商業(yè)發(fā)票上加注保險編號、險別、金額,并加蓋保險機構印戳,即作為承保憑證,其余項目以發(fā)票所列為準。此種憑證不能轉讓,目前只適用于香港地區(qū)一些中資銀行由華商開來的信用證。
19、保險單——是保險人對被保險人的承保證明,是規(guī)定保險人和被保險人雙方各自權力和義務的契約,當被保險貨物遭受承保范圍內的損失時,它又是保險索賠了理賠的主要依據。
20、對等樣品——賣方可以根據買方提供的樣品,加工復制出一個類似的樣品交給買方確認,這種經確認后的樣品稱為回樣(確認樣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