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您使用ATA單證冊時,請重點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 單證冊封面(綠色)的右下角“持證人簽字”欄中務必請單位的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權的人)簽字。如果持證人為自然人,簽字應與單證冊封面A.欄中所示持證人名稱相符。
2. 貨物從中國出境時,請核對出境地海關在ATA單證冊封面(綠色)的左下角“海關驗證”欄中是否已經(jīng)簽字蓋章. 如果沒有簽字蓋章,該單證冊無效。
3. 單證冊內的出口聯(lián)和復進口聯(lián)、進口聯(lián)和復出口聯(lián)是成對使用的,因此持證人在進出各個口岸海關時,要主動出示單證冊,辦理簽注手續(xù)。如果沒有辦理海關簽注手續(xù),將會因引起索賠而無法及時核銷和辦理退保手續(xù)。
報關員考試 4. 每次辦理簽注手續(xù)后,請及時核對海關在留存聯(lián)上的簽注與您的實際申報是否一致。如有含糊,或不正確的地方,應立即向海關提出更正,以免事后引起爭議和索賠。
5. 單證冊項下貨物應確保在臨時進境國規(guī)定的復出口期限前(白色進口聯(lián)存根中標明)原狀復運出境,否則單證冊將會引起索賠。如果需要延長復出口期限,請事先咨詢臨時進境國海關。
6. 如果單證冊項下的貨物在國外留購、贈送、放棄、被盜等時,應及時向當?shù)睾jP申報,辦理相關的手續(xù),并讓海關在復出口留存聯(lián)上簽注對該貨物的處理意見。然后將有關海關手續(xù)的單據(jù)和單證冊一同寄回出證機構核銷。
7. 在使用過程中請妥善保管單證冊,以免損毀或丟失;如果單證冊丟失,請及時聯(lián)系出證機構。單證冊在使用完畢后,請您盡快退還出證機構核銷。
8. 由于中國海關一般給予出境單證冊6個月的復進境有效期。如果您的貨物無法在規(guī)定期限內復運回國。請在復進境有效期截止前至少1個月向中國海關申請延長復進境期限。
由于奧地利、法國、新加坡、瑞士、美國對復出口未正常簽注的單證冊征收調整費,因此,如果您預定前往上述國家,請?zhí)貏e注意出境時是否已獲得海關的復出口簽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