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險人向保險公司辦理 進出口貨物運輸保險辦法有:逐筆投保和簽訂預約保險總合同兩種。出口貨物保險金額,海運 保險條款日益完善。保險公司一般按 到岸價格(CIF)加成10%計算(即發(fā)票金額的110%)。加成10%是作為國外買方的費用和預期的 利潤。出口貨物保險金額和 保險費可按以下公式計算:
保險金額=CIF價格×110%(投保加成) 保 險 費=CIF價格×110%×保險費率
保險公司根據(jù) 貨物的性質(zhì)訂出相應的 保險費率,希臘、羅馬奴隸制國家在地中海東部和黑海沿岸進行販運貿(mào)易,一般對在運輸中易丟失和易損貨物保險費率較高;反之,則較低。
進口貨物保險金額和保險費一般按進口貨物的 CIF 貨值計算。貨運保險業(yè)務的發(fā)展, 保險金額和保險費的計算公式如下:
①以離岸價格 (FOB)條款成交的進口貨物: 保險金額=FOB價格×(1 平均運費率 平均保險費率) 保險費=保險金額×平均保險費率
②以成本加運費 (CF)價格條款成交的進口貨物: 保險金額=CF價格×(1 平均保險費率) 保 險 費=保險金額×平均保險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