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信用證是否附有單據(jù)可分為跟單信用證(Documentary Credit)和光票信用證(Clean Credit),在國際貿易中主要使用跟單信用證,光票信用證通常用于總公司與分公司間的結算。
2.按開證行承擔的付款責任,可分為可撤銷信用證(Revocable L/C)和不可撤銷信用證(Irrevocable L/C),信用證必須表明是否可撤銷,如未表明,視為不可撤銷信用證。
3.按信用證上是否有另一家銀行的保兌,可分為保兌信用證(Confirmed L/C)和不保兌信用證(Unconfirmed L/C)。
4.按付款方式的不同,可分為即期付款信用證(Sight Payment L/C)、延期付款信用證(Deferred Payment L/C)、承兌信用證(Acceptance L/C)和議付信用證(Negotiation L/C)
5.按信用證是否可轉讓,分為可轉讓信用證(Transferable L/C)和不可轉讓信用證(Untransferable L/C)
6.根據(jù)信用證金額能使用的次數(shù),分為循環(huán)信用證(Revolving L/C)和非循環(huán)信用證(Non-revolving L/C),其中循環(huán)信用證又可分為按時間循環(huán)信用證(Revolving around Time)和按金額循環(huán)信用證(Revolving around Value),它又分為三種:自動式循環(huán)信用證、半自動式循環(huán)信用證、非自動式循環(huán)信用證。
7.背對背信用證(Back to Back Credit),又稱為轉開信用證、橋式信用證、從屬信用證、補償信用證,是指中間商受到進口商的信用證后,要求原通知行或其它銀行以原證為基礎,另開立一張內容相似的新證給另一受益人,這種信用證就是背對背信用證。
8.對開信用證(Reciprocal L/C)是指進出口雙方相互向對方開出信用證進行結算的方式。第一張信用證的受益人就是第二張信用證的開證申請人,第一張信用證的開證申請人就是第二張信用證的受益人。
9.紅條款信用證(Red Clause Credit)又稱打包放款信用證,預支信用證,允許出口商在裝貨交單前支取全部或部分貨款的信用證,以前這一條款多打成紅色
使用信用證結算,實際上是一種單據(jù)的買賣,賣方要求買方開來信用證以后,才會把單據(jù)交給付款行,也就是說,只有付款行付款后,買方才能拿到提取貨物必須的單據(jù)。這種方式在國際貨款結算中是十分安全的。一般在初期建立業(yè)務關系的公司間會要求必須使用信用證方式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