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條款'具有極大的隱蔽性,主要有以下特征:
1.來證金額較大,在50萬美元以上;
2.來證含有制約受益人權利的u201c軟條款u201d;
3.證中貨物一般為大宗建筑材料和包裝材料,如u201c花崗石、鵝卵石、鑄鐵井蓋、木箱和纖維袋u201d等;
4.買方要求出口企業(yè)按合同金額或開證金額的5% ̄15%預付履約金、傭金或質保金給買方指代表或中介人。
5.買方獲得履約金、傭金或質保金后,即借故刁難,拒絕簽發(fā)檢驗證書,或不通知裝船,使出口企業(yè)無法取得全套單據議付,白白遭受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