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航空運價?有哪些種類?運價也稱為費率,英文名稱Rate,是承運人(航空公司、船公司、鐵路公司等)對所承運的貨物收取的從始發(fā)地到目的地的運輸費率。
航空運價(Airfreight Rate)就是航空公司(包括客運航司和貨運航司)所收取的從始發(fā)地機場到目的地機場的運輸費率。航空運價通常以始發(fā)地的本國貨幣表示(跟海運不一樣,海運費基本都以美元USD表示)。
航空運輸根據(jù)貨物等級和計費重量(Chargeable Weight)收取費用——實際毛重與體積重量相比擇其大者,不足0.5千克的按照0.5千克計算,0.5千克以上不足1千克的按照1千克計算。體積重量的換算標準為:按6000立方厘米折合為1千克的標準。
航空運價分為兩大類:(一)協(xié)議運價(Arranged Rate):指托運人或貨主與航空公司通過單獨談判、簽訂航空貨物運輸協(xié)議而確定的運價。不同的托運人、航空公司,其協(xié)議運價可能都不一樣。
(二)國際航協(xié)運價:即TACT運價——TACT是The Air Cargo Tariff(空運貨物費率)的首字母簡稱。TACT運價由國際航空運輸協(xié)會(IATA)制定并刊登在《運價手冊》中向全世界公布,其中分為公布的直達運價和非公布的直達運價。
1、公布直達運價(Published Through Rates):公布直達運價是指航空公司在運價本上直接注明貨物由始發(fā)地機場運至目的地機場的航空運輸價格。
(1)普通貨物運價(General Cargo Rate,簡稱GCR):這是最常見的一種航空運價,絕大部分的貨物都屬于普通貨物,適用普通貨物運價。當一批貨物既不屬于特種貨物,也不屬于等級貨物時,就適用普通貨物運價。
(2)指定商品運價(Specific Commodity Rate,簡稱SCR):即特種貨物運價。國際航協(xié)(IATA)公布的特種貨物運價將貨物劃分為10大類,每一大類再細分為100小類,詳細規(guī)定和說明應(yīng)適用特種貨物運價的各種特殊貨物。
指定商品運價的使用必須滿足三個條件:第一,貨物品名與指定商品運價的品名一致;
第二,始發(fā)地—目的地之間有已公布的指定商品運價;
第三,計費重量滿足指定商品運價使用時的最低重量規(guī)定。
適用此運價的10大類特殊貨物如下:1、0001~0999食用動物和植物產(chǎn)品;
2、1000~1999活動物和非食用動物及植物產(chǎn)品;
3、2000~2999紡織品、纖維及其制品;
4、3000~3999金屬及其制品,但不包括機械、車輛和電器設(shè)備;
5、4000~4999機械、車輛和電器設(shè)備;
6、5000~5999非金屬礦物質(zhì)及其制品;
7、6000~6999化工品及相關(guān)產(chǎn)品;
8、7000~7999紙張、蘆葦、橡膠和木材制品;
9、8000~8999科學、精密儀器、器械及配件;
10、9000~9999其他貨物。
(3)等級貨物運價(Commodity Classification Rate):等級貨物運價主要是針對一些比較特殊(相對于普通貨物而言)的貨物或物品,但是又不適用指定商品運價時。需要根據(jù)品名來判斷,如果適用指定商品運價(SCR),就要優(yōu)先適用此運價,如果不適用指定商品運價,就考慮等級運價。
等級貨物運價是在普通貨物運價的基礎(chǔ)上增加或減少一定的百分比來構(gòu)成的。
一般如下類型的貨物適用等級貨物運價:1、報紙、雜志、期刊、盲人讀物、書籍及其他出版物等。
2、作為貨物交運的個人行李。
3、貴重物品。主要是中高檔相機、手機、電腦、小型精密儀器等IT電子或其他高科技類產(chǎn)品。
4、活動物,靈柩和骨灰等。
5、混運貨物。如貴重物品、骨灰、活體動物、外交信袋、無人押運行李等。
4)集裝貨物運價(Unit Load Device Rate,簡稱ULD
rate):指一批或多批貨物裝到一個或多個航空貨運集裝單元(集裝箱或集裝板)里面,然后把整個集裝單元當作一票貨物向航空公司訂艙和托運。此運價一般低于普貨貨物運價。所謂“裝板”、“包板”等說法一般都是相對于集裝貨物而言的。
集裝(Consolidation)是指將同一個或多個不同貨主所托運的許多單件、零散的貨物,通過一定的技術(shù)和方法,有序、經(jīng)濟、合理地組合成一個整體,形成標準化的一個運輸單元,如一個標準的航空集裝板或集裝箱,從而實現(xiàn)提高裝卸效率、降低貨差貨損、更低的運輸費率等目的。
2、非公布直達運價(UN-Published through rates)包括:(1)比例運價(Construction Rate):比例運價是指貨物的始發(fā)站至目的站無公布直達運價時,可采用有關(guān)國際運價規(guī)則中公布的比例運價與已知的公布運價相加,構(gòu)成非公布直達運價。
(2)分段相加運價(Combination of Rates and Charges):分段相加運價是指貨物的始發(fā)站至目的站無公布直達運價,同時也不能使用比例運價時,選擇適當?shù)倪\價構(gòu)成點,按分段相加的方式組成全程最低運價。
備注:1、國際航協(xié)是國際航空運輸協(xié)會(International Air Transport Association,簡稱IATA)的簡稱。
2、航空運價一般以千克或磅為計費單位。
3、航空運價使用的優(yōu)先級順序為:協(xié)議運價→公布直達運價→非公布直達運價。
4、航空運價只是從始發(fā)站機場至目的地機場的航空運輸費用,不包括其他費用,如提貨費、報關(guān)費、制單費(AWC)、倉儲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