識破了軟條款,就要據(jù)理力爭,或采取變通手段,讓客戶取消該條款。比如上面提及的“正本提單徑交客戶”,就可以改為副本提單交客戶,讓客戶屆時以銀行擔保的形式先行提貨,而一旦如此操作,基本上就等同于無條件承諾付款了,兩全其美。
當然,也不是說見到“軟條款”一概槍斃--事實上也做不到。特別是一些國際知名的大買家,在其信用證中多見軟條款,其目的一則牽制出口商,二則便于自身管理。這些軟條款往往也是不容更改磋商的“霸王條款”,咱們?yōu)榍蟀l(fā)展也多半會忍氣吞聲。不過既然是大買家,好歹也講些信用,風險比雜牌買家略微小一點。其中的進退取舍,就*各位同行自己掂量了。但只要出現(xiàn)軟條款,都要格外謹慎。
客戶同意采用信用證結(jié)算了,咱們就把銀行資料給客戶??蛻艟蜁ㄟ^他的銀行開出信用證,傳遞到咱們的銀行。咱們的銀行接到信用證以后,會通知咱們,讓咱們審核信用證條款。有異議的,通過銀行把信用證退回去修改;無異議的,接受信用證并按時履行。所以,審核信用證的環(huán)節(jié)很重要,也是個硬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