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標題:韓國亞太協定原產地證的問題-急
問題內容:2009年8月11日海關總署公告2009年第50號稱,發(fā)現韓方簽發(fā)的貨物原產地證書中,印有錯誤的國別地圖圖樣,故對繼續(xù)持印有錯誤地圖圖樣的原產地證書申報進" />
廣州海關:韓國亞太協定原產地證的問題
問題編號:[105901]
問題標題:韓國亞太協定原產地證的問題-急
問題內容:2009年8月11日海關總署公告2009年第50號稱,發(fā)現韓方簽發(fā)的貨物原產地證書中,印有錯誤的國別地圖圖樣,故對繼續(xù)持印有錯誤地圖圖樣的原產地證書申報進口貨物的,屬于《亞太貿易協定》項下的貨物,海關一律按照最惠國稅率計征關稅。我公司經常從韓國進口貨物享受亞太協定優(yōu)惠稅率,現我公司已聯系韓國工廠,韓國簽發(fā)亞太協定原產地證的商會稱已接到海關總署通知,將不再用有印有地圖背景的紙張制作原產地證,而采用空白背景的A4紙張制作,其他格式完全和以前一樣。為此,我咨詢了廣州機場海關,接單科官員答復:韓國的亞太協定原產地證書(包括該印有地圖背景的紙張和格式)之前在海關總署有備案,此次因為紙張背景圖案問題,韓國商會計劃改用無背景圖案的白紙制作的話,仍需要把改動后的版式(包括該空白A4紙張)向海關總署備案,海關總署備案后向各海關通知,各海關接通知后核對進口商申報的CO版式和紙張無誤,進口商方可按亞太協定原產地證的優(yōu)惠稅率申請交關稅。問題是,韓國商會的產地證格式沒有改變,空白白紙怎么象海關總署備案?請問,是否是廣州機場海關答復的這樣的情況?如是,要什么時候海關總署才能備好案?因為我們8月底就有進口了。懇請盡快答復。謝謝! 吳先生
問題分類:[減免稅] 投送單位:廣州海關
答:您好: 根據海關總署公告2009年第50號規(guī)定,自2009年9月1日起海關一律不再受理印有錯誤地圖圖樣的原產地證書補交手續(xù),對繼續(xù)持印有錯誤地圖圖樣的原產地證書申報進口貨物的,屬于《亞太貿易協定》項下的貨物,海關一律按照最惠國稅率計征關稅。近期,我國已對《亞太貿易協定》項下韓國出具的原產地證書樣式作了更新。如果進口商品要適用《亞太貿易協定》稅率,納稅義務人應向海關主動申明適用《亞太貿易協定》協定稅率,并向海關提交符合規(guī)定的韓國新版原產地證書等單證,并符合直航運輸規(guī)則。感謝您對海關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