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標題:報廢的免稅備件退運方式
問題內容:海關老師,您好。請問仍在監(jiān)管期內,但已使用報廢的進口免稅備件(進口后已付匯),當作廢品運回國外供應商處回收或銷毀(不收匯),且已取得主管海關的“減免稅貨物同意" />
上海海關:報廢的免稅備件退運方式
問題編號:[108778]
問題標題:報廢的免稅備件退運方式
問題內容:海關老師,您好。請問仍在監(jiān)管期內,但已使用報廢的進口免稅備件(進口后已付匯),當作廢品運回國外供應商處回收或銷毀(不收匯),且已取得主管海關的“減免稅貨物同意退運證明”的,退運出口的貿易方式可否不用“退運貨物4561”,而用其它無需收匯的出口貿易方式嗎?
問題分類:[減免稅]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只能用此貿易方式,退運貨物沒有規(guī)定一定要收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