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標題:金鹽(氰化金鉀)購買事宜
問題內容:尊敬的海關工作人員:您好!我廠是一間接境外黃金首飾來料加工的企業(yè)?,F(xiàn)時我廠新開發(fā)的電鑄生產線需用到金鹽,即氰化金鉀,此種化學物品為劇毒物品,內含68.3%的黃" />
廣州海關:金鹽(氰化金鉀)購買事宜
問題編號:[108147]
問題標題:金鹽(氰化金鉀)購買事宜
問題內容:尊敬的海關工作人員:您好!我廠是一間接境外黃金首飾來料加工的企業(yè)?,F(xiàn)時我廠新開發(fā)的電鑄生產線需用到金鹽,即氰化金鉀,此種化學物品為劇毒物品,內含68.3%的黃金,屬國家公安機關管控物品,請問:
1、我公司的手冊上并沒有注明可以出口電鑄產品,我廠可以生產電鑄產品嗎?需辦些什么手續(xù)才可以出關?
2、我廠可以在國內購買金鹽(氰化金鉀)進行生產黃金飾品出口嗎?如果可以,由于金鹽內含68.3%的黃金,那么手冊的賬將會出現(xiàn)料進少出多的象,該如何處理?
3、如果在境外進口金鹽入廠進行首飾加工出口,由于金鹽內只含68.3%的黃金,那么手冊的賬是否將其折算成黃金做賬即可? 謝謝!
問題分類:[加工貿易] 投送單位:廣州海關
答:您好,感謝您的提問,現(xiàn)答復您的問題如下:
1.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加工貿易貨物監(jiān)管辦法》(海關總署令第168號)有關規(guī)定,如你司加工貿易手冊需增加成品備案的,應在手冊有效期內向主管海關辦理變更手續(xù),需報原審批機關批準的,還應當報原審批機關批準。
2.經(jīng)營企業(yè)因加工工藝需要,必須使用非保稅料件的,應當事先向海關如實申報使用非保稅料件的比例、品種、規(guī)格、型號、數(shù)量,海關核銷時在出口成品總耗用量中予以核扣。
3.企業(yè)辦理加工貿易貨物備案手續(xù),應當如實申報貿易方式、單耗、進出口口岸,以及進口料件和出口成品的商品名稱、商品編號、規(guī)格型號、價格和原產地等。 具體可咨詢主管海關或查閱《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加工貿易貨物監(jiān)管辦法》(海關總署令第16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