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26022]
問題標題:重大技術裝備:底盤進口貨物證明是一事
問題內容:老師,你好!根據(jù)財關稅2010年17號文件《國家支持發(fā)展的重大技術裝備和產(chǎn)品目錄》規(guī)定,在國家頒布的企業(yè)資質和免稅額度未確定期間,我司憑省工信委出具的受理通知書向主管海關申請辦理了進口底盤的稅款擔保證明,并向口岸海關申請辦理了保證金擔保放行手續(xù)。之前一般貿(mào)易進口的底盤,憑稅單即可向口岸海關申請辦理進口貨物證明書,現(xiàn)因該批底盤以保證金形式繳納而無稅單,使得海關無法按流程出具進口貨物證明書,導致我司底盤無法在國內上牌而最終影響到銷售。請問如何才能獲得貨物證明書?急??!盼復?。?!
問題分類:[減免稅] 投送單位:大連海關
答:你好,所說“底盤”是否為汽車底盤?如果為“汽車底盤”則不存在上牌照問題,為何要涉及辦理進口貨物證明書的業(yè)務。因提出問題較含糊,詳情請電話咨詢。咨詢電話:82515586、82515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