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44709]
問題標題:關稅稅率調整、稅則號
問題內容:您好,我想問您幾個小問題: 1.每年都會調整部分進出口商品的關稅稅率,那么調整的依據是什么呢?是因為有單位或者機構向主管部門提出調整申請嗎?如果是,那申請主體是進出口商還是行業(yè)協(xié)會?要按照何種的流程辦才能最終做到調整某種商品的稅率呢? 2.稅則號是依據什么來分的?比如說玩具筆,可以看做是玩具,也可以看做是筆,而兩種情況稅率是不同的,那這時候應該怎么歸類呢?可以歸類到其中任何一種里嗎?希望您予以回復。謝謝!
問題分類:[商品歸類]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規(guī)定,國務院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進口稅稅率表》規(guī)定關稅的稅目、稅則號列和稅率。國務院設立關稅稅則委員會,負責《稅則》和《進境物品進口稅稅率表》的稅目、稅則號列和稅率的調整和解釋,報國務院批準后執(zhí)行。二、歸類指在《商品名稱及編碼協(xié)調制度公約》商品分類目錄體系下,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為基礎,依據歸類總規(guī)則,按照《進出口稅則商品及品目注釋》、《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本國子目注釋》以及海關總署發(fā)布的關于商品歸類的行政裁定、商品歸類決定的要求,根據貨物的實際報驗狀態(tài)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