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45011]
問題標題:外商投資設備
問題內容:海關老師!過年好!我司為一家剛成立的韓國獨資企業(yè),近期從韓國總公司進口一批投資設備,該批設備需要進口后增資,并且屬于重大技術裝備不予免稅目錄中的產(chǎn)品,無法辦理免稅證明,但如沒有免稅證明無法申報貿易方式為2225的外商投資設備用品,無法辦理后后期的增資手續(xù),請告知我公司應如何辦理,謝謝!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Bgyedu.CoM答:外商投資企業(yè)作為投資進口的設備、物品是指外商投資企業(yè)投資總額內的資金(包括中方投資)進口的機器設備、零部件和其他建廠(場)物料,安裝、加固機器所需材料,以及進口本企業(yè)自用合理數(shù)量的交通工具、生產(chǎn)用車輛、辦公用品(設備)(以下簡稱“設備物品”)。中外合資、合作企業(yè)進口設備、物品,監(jiān)管方式代碼“2025”,簡稱“合資合作設備”;外商獨資企業(yè)(以下簡稱“外資企業(yè)”)進口設備、物品,監(jiān)管方式代碼“2225”,簡稱“外資設備物品”。 外商投資企業(yè)在項目額度或投資總額內進口的自用設備及其按照合同隨設備進口的技術及配套件、備件,除《外商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所列商品外,免征進口關稅,超出上述范圍的進口貨物照章征稅。 外商投資企業(yè)投資設備物品進口前,憑商務主管部門簽發(fā)的批準文件到企業(yè)所在地主管海關辦理征免稅審批手續(xù),憑《征免稅證明》、合同、設備清單等單證辦理進口報關手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