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海關:郵寄舊衣物,書,鞋子等物品[115369]
問題編號:[115369]
問題標題:郵寄物品
問題內(nèi)容:你好,我從韓國寄出大概10公斤的舊衣物,書,鞋子,和幾件使用過或新的化妝品 回國(因為我要去其它地方旅游所以先把行李部分寄回)。我估計價值在8-900人民幣左右,其實這些舊的東西如何估價?當初價錢根本不記得了,而且用過就不之前拉. 這樣寄回來是否會要求繳稅??謝謝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南寧海關
答:您好,根據(jù)海關相關規(guī)定,海關對寄自國外的郵件,在自用合理范圍內(nèi)每次限值人民幣1000元,其中免稅額為500元,海關對個人郵寄的物品,原則上以限值決定是否允許進出境。物品的完稅價格由海關依據(jù)《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完稅價格表》(海關總署(2007)25號公告)的規(guī)定進行估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