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31654]
問題標題:關于攜帶境外購買大量手表入境
報關員考試報名問題內容:本人到歐洲旅游,在瑞典境內購買20快價值500元/塊(總價值10000元RMB)的手表作為禮物回國贈送親朋好友.在瑞典境內購買的時候價格中已經含稅,有發(fā)票和相關單據,是非免稅商品.是否可以直接托運在行李中帶回?是否需要再次征稅?如需要征稅,應該征收多少?應該如何辦理?如果沒有辦理任何入關手續(xù),會被處以怎樣的處罰?感謝解答,在線等.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20塊手表超過了自用合理數量,建議按貨物進口程序辦理申報、繳稅、查驗、放行手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