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64855]
問題標題:您好,我想咨詢關于郵寄物品回國的事情
問題內(nèi)容:海關的工作人員你們好,我是一名在加拿大留學的留學生。 最近過生日同學送了我一款ipod的MP3,帶發(fā)票,價格為166.88按6.2稅率來算是1035元人民幣。我想把東西寄回國給我弟弟做春節(jié)禮物,我看了海關的規(guī)定,超過1000人民幣的物品需要報稅。 我只寄這一個物品,會帶著發(fā)票一起寄,未開封但是是自用的。因為只超了35人民幣,請問海關是否可以通融。另外,如果需要報稅,稅額是多少,我知道稅額的算法,但是還是不會算,1035元人民幣要交多少呢? 我的快遞公司是Canada Post,交稅到上海還是北京那里去嗎?我的家人都在青島,而我是在加拿大,不可能跑到別的城市的海關去交稅。如果是在青島報稅,流程又是怎樣的,煩請解答,感謝!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郵寄的個人自用物品以不超過人民幣1000元為限,超出稅額50元人民幣的,應繳稅入境。進口物品稅=進口物品的完稅價格*進口稅率。擬郵寄入境的物品的具體關稅稅額應在入境地海關確定上述物品的稅號后方可確定其稅率且完稅價格應以海關根據(jù)如下規(guī)定確定的價格為準。海關總署2007年第25號公告規(guī)定的完稅價格及稅率如下: 18010400 ――MP3播放機 人民幣100.00/臺;18010500――MP4播放機 18010510 ―――顯示屏幕2英寸及以下 500.00/臺; 18010520 ―――顯示屏幕2英寸以上 1000.00/臺; 18019900 ――其他 另行確定價格 ; 19000000 計算機及其外圍設備 包括個人計算機及其存儲、輸入、輸出設備和附件、零部件 19010100 --臺式個人計算機主機 2000.00/臺;19010200 --主機、顯示器一體機 3000.00/臺;19010300--筆記本電腦 5000.00/臺;19010400 --個人數(shù)字助理(PDA) 1000.00/臺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進口稅率表(2011年修訂)稅號 稅率(%) 物品名稱 1 10 書報、刊物、教育專用電影片、幻燈片、原版錄音帶、錄像 帶、金、銀及其制品、計算機,視頻攝錄一體機,數(shù)字照相機等信息技術產(chǎn)品、照相機、食品、飲料、本表稅號2、3、4稅號及備注不包含的其他商品。 2 20 紡織品及其制成品、電視攝像機及其他電器用具、自行車、手表、鐘表(含配件、附件) 3 30 高爾夫球及球具、高檔手表 4 50 煙、酒、化妝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