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進出口貨運險有哪些種類?
在我國,進出口貨物運輸最常用的保險條款是C.I.C.中國保險條款,該條款是由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制訂,中國人民銀行及中國保險監(jiān)督委員會審批頒布。C.I.C.保險條款按運輸方式來分,有海洋、陸上、航空和郵包運輸保險條款四大類;對某些特殊商品,還配備有海運冷藏貨物、陸運冷藏貨物、海運散裝桐油及活牲畜、家禽的海陸空運輸保險條款,以上八種條款,投保人可按需選擇投保。
二、進出口貨運險種類有哪些?
進出口貨運險CIC條款按承保保險責任的大小,又可分為若干種不同的險別,具體分類如下:
1.海運條款:平安險(FPA)、水漬險(WPA)、一切險(ALLRISKS)
2.陸運條款:
陸運險(OVERLANDTRANSPORTATIONRISKS)
陸運一切險(OVERLANDTRANSPORTATIONALLRISKS)
3.航空條款:
空運險(AIRTRANSPORTATIONRISKS)
空運一切險(AIRTRANSPORTATIONALLRISKS)
4.郵包條款:
郵包險(PARCELPOSTRISKS)
郵包一切險(PARCELPOSTALLRISKS)
5.海運冷藏條款:
海運冷藏險(RISKSFORFROZENPRODUCTS)
海運冷藏一切險(ALLRISKSFORFROZENPRODUCTS)
陸運冷藏貨物、海運散裝桐油及活牲畜、家禽保險條款沒有險別大小的分類。
三、保險人有哪些免責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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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或過失所造成的損失;
2.屬于發(fā)貨人責任所引起的損失;
3.在保險責任開始前,被保險貨物已存在的品質不良或數(shù)量短差所造成的損失;
4.被保險貨物的自然損耗、本質缺陷、特性以及市價跌落、運輸延遲所引起的損失或費用;
戰(zhàn)爭險條款和罷工險條款規(guī)定的責任范圍和除外責任。
四、保險金額如何確定?
貨物運輸保險的保險金額采用定值保險方式,由合同當事人雙方對保險貨物的實際價值事先議定,作為保險金額的依據(jù),載明于保險單上,確定這個價值通常使用下面兩種標準:
1.目的地成本價。所謂目的地成本價,是指貨物的購進價格(包括發(fā)貨票價或調撥價)加上運達目的地的一切運雜費、包裝費、保險費及稅款等費用。
2.目的地市價。所謂目的地市價,是指貨物到達目的地的銷售價格,也就是到達目的地的實際成本價再加上合法的利潤。
保險金額計算:
出口貨運險保險金額:按發(fā)票CIF價×1.1確定。
進口貨運險保險金額:按到岸價確定。
此外,進出口貨運險的保險金額,也可由保險雙方協(xié)商確定。
五、保險費率如何確定?
進出口貨物運輸保險費率的確定,基于下列一些因素:
1.保險條款及承保險別;
2.運輸方式及運輸區(qū)域;
3.貨物包裝及易損程度;
4.運輸工具的狀況;
5.免賠額(率)的增減;
6.保險責任的增減。
六、保險責任何時終止??
1.對出口貨運險:下述兩點以先滿足為準。
?。?)自被保險貨物運離保險單所載明的起運地倉庫或儲存處所開始運輸時生效,直至該貨物到達保險單所載明的目的地收貨人的最后倉庫或儲存處所時終止。
?。?)被保險貨物在最后卸載港全部卸離海輪后滿60天。
2.對進口貨運險:根據(jù)國際保險慣例,保險責任自被保險貨物運上運輸工具(越過船舷)起開始生效,直至該貨物到達保險單所載明的目的地收貨人的最后倉庫或儲存處所時終止(散裝貨物一般以到達保單載明的目的港倉庫或儲存場地時終止)。
七、被保險人如何索賠?
當被保險的貨物遭受損失后,就要盡快通知保險公司,并提供索賠的有關單證,協(xié)助保險公司做好有關的工作?! ?
1.一旦發(fā)現(xiàn)被保險的貨物受損,應立即采取可能的方式,通知保險人或保單上寫明的保險公司在貨物目的地(港)的檢驗理賠代理人,并申請對貨損的檢驗。
2.向承運人等有關方提出索賠。如被保險人在提貨時發(fā)現(xiàn)貨物的包裝有明顯的受損痕跡,或整件短少,除向保險公司報損外,還應該立即向承運方、托運人以及海關、港務當局等索取貨損貨差證明或提出索賠,并保留追償權利。
3.貨物受損后,作為貨方的被保險人,應對受損貨物采取應該采取的施救、整理措施,以防止或減少貨物損失擴大。
4.提賠時,應提供必要的索賠單證。向保險公司提供索賠手續(xù)后,在等待保險公司最后審定責任,領取賠款的過程中,保險公司發(fā)現(xiàn)情況不清,需要被保險人提供補充的,被保險人應及時辦理,以免延遲審理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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