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上運輸(火車、汽車運輸)貨物保險分為:①陸運險。其責任范圍是:被保險貨物在運輸途中遭遇暴風、雷電、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或由于運輸工具遭受碰撞、傾覆或出軌;如有駁運過程,保險日期為貨物到達最后卸載的車站后60天為限。則包括駁運工具擱淺、觸礁、沉沒、碰撞;或由于運輸工具遭遇隧道坍塌、崖崩或火災、爆炸等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損失。直至該項貨物送交保險單載明的目的地收貨人倉庫時為止。②陸運綜合險。包括正常陸運和有關(guān)水上駁運在內(nèi),其責任范圍是:除包括陸運險的責任外,還包括由于外來原因造成的短少、短量、偷竊、滲漏、碰損、破碎、鉤損、雨淋、生銹、受潮、受熱、發(fā)霉、串味、沾污等全部或部分損失。
保險責任是從被保險貨物運離保險單所載明的啟運地發(fā)貨人的倉庫或儲存處所時生效,包括正常陸運和有關(guān)水上駁運在內(nèi),②陸運綜合險。直至該項貨物送交保險單載明的目的地收貨人倉庫時為止。保險日期為貨物到達最后卸載的車站后60天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