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憑正本提單放貨原則及程序 二、無正本提單放貨 三、憑擔保函放貨 四、其他防范措施 一、憑正本提單放貨原則及程序 1、核對提單是否為無船承運人提單HB/L。收回無船承運人提單。船公司提單OB/L交回船公司(代理)來換取提貨單。 2、確認所有的費用已經(jīng)結(jié)清。 3、提單收貨人是憑托運人還是銀行的指示托運人或銀行是否已將提單背書給了提貨人并且該提貨人是否也作了背書。 4、是否是海運單(SEAWAYBILL) 與提單不同的是海運單不是物權(quán)憑證并且收貨人無須提供正本文件。貨運代理的職責一般僅限于核對提貨方的身份并確認提貨方就是指定的收貨人。但是為謹慎起見可以要求提貨人提供海運單的復(fù)印件或貨物到達通知。 5、是否是記名/不可轉(zhuǎn)讓提單。 如果提單上的收貨人為指定名稱而不是憑指示,則該提單就是不可轉(zhuǎn)讓提單(或稱記名提單)。有些國家記名提單和海運單下的交貨是一樣的。 必須有委托人的授權(quán)因為該提單所適用的法律可能不允許無正本提單放貨。 6、檢查以下部分: (1)日期和提單號是不是和貨物清單一致。 (2)是否已簽署。未經(jīng)簽署的提單可能是修改過的副本或偽造的。 (3)簽名是否和檔案內(nèi)保存的授權(quán)簽名一致。 (4)提單修改處是否經(jīng)蓋章和授權(quán)簽字。如對修改部分的真實性有懷疑可將提單副本傳真給裝貨港代理或委托人要求確認。 (5)背書看上去是否真實,背書人是否有資格。 (6)集裝箱號號/鉛封號號碼是否和貨物清單一致。 (7)貨物描述/包裝件數(shù)確認。防止把一個集裝箱內(nèi)不同提單下的貨物誤交給了一個貨主。 (8)多份提單下的一批散裝貨。散裝貨物易受測量錯誤或耗損的影響,因此不要為一批散裝貨物簽發(fā)標有精確數(shù)量的分開提貨單PartDeliveryOrder)。 (9)托運人/收貨人/通知方是否和貨物清單一致。 (10)完成以上檢查在簽發(fā)提貨單前應(yīng)先在交回的正本提單上用大紅色字體 標上已完成“accomplished”字樣。
二、無正本提單放貨 有時代理人可能被指示或要求在沒有收到正本提單的情況下交付貨物。這種做法的風險相當大,因此需要格外小心。向非持有正本提單的一方交付貨物的行為違反了提單合同,提單的合法持有人可以控告船東,無船承運人或錯誤交付貨物的一方。提單的合法持有人可以是托運人,收貨人,銀行或提單受讓方,而且這種故意行為很可能得不到責任保險的保障。 1、需要對任何無正本提單放貨的請求報告上級經(jīng)理–該人應(yīng)該簽署文件或單據(jù)以批準放貨。 2、從正確的委托人處取得書面授權(quán)–在沒有收到正本提單作為交換 前代理人不得自行作出是否放貨的決定。代理人必須每一次都取得委托人的書面授權(quán)。此外還必須特別注意確定正確委托人或多個委托人的身份以便代理人可從其處獲得授權(quán)性指示。代理可能作為兩方的代理,如船東一方和無船承運人一方。無船承運人指示無正本提單放貨可能會損害船東的利益,此時船東有權(quán)就其損失向其代理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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