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運提單(Bill of Lading , B/L)
(一)提單的性質和作用
提單(Bill of Lading)是承運人或其代理人在收到貨物后簽發(fā)給托運人的一種證件,它體現(xiàn)了承運人與托運人之間的相互關系。
提單的性質和作用,主要表現(xiàn)在下列四個方面:
1. 是承運人或其代理人出具的貨物收據(jù)。
2.是代表貨物所有權的憑證。
3.是承運人和托運人雙方訂立的運輸契約的證明。
4.是結匯單據(jù)。
(二)提單的內容
海運提單包括班輪提單和租船合同項下的提單兩種。這兩種提單的格式不同,其內容也有很大差別。前者除提單正面列有托運人和承運人分別填寫的有關貨物與運費等記載事項外,背面還有印就的涉及承運人與貨方之間的權利、義務與責任豁免的條款;后者僅在提單正面列有簡單的記載事項,并表明“所有其他條款、條件和例外事項按某年某月某日租船合同辦理”,而提單背面則無印就的條款。
(三)提單的分類
1. 按簽發(fā)提單時貨物是否裝船來分,有已裝船提單(Shipped or on Board B/L)和備運提單(Received for Shipment B/L)。
①已裝船提單(On board B/L),是指貨物裝船后,由承運人簽發(fā)給托運人的提單。提單上必須載明裝貨船名和裝船日期。已裝船提單在國際貿易中被廣泛使用。
②備運提單(Received for Shipping B/L),是指承運人在收到托運貨物等待裝船期間,向托運人簽發(fā)的提單。這種提單沒有肯定的裝貨日期,往往不注明裝運船舶的名稱,因而買方和銀行一般不接受備運提單。備運提單如經(jīng)承運人加注“已裝船”字樣,注明裝船名稱,裝船日期并簽字證明,也可轉為已裝船提單。
2.按提單有無不良批注,可分為清潔提單(Clean B/L)和不清潔提單(Unclean or Foul B/L)。
①清潔提單(Clean B/L),是指貨物交運時外表狀況良好,承運人未加有關貨損或包裝不良或其他有礙結匯批注的提單。清潔提單是國際貿易中廣泛采用的提單。
②不清潔提單(Unclean B/L),是指承運人加注貨物外表狀況不良或存有缺陷等批注的提單。如“包裝不固”、“破包”、“X件損壞”等。
3.按提單收貨人抬頭分類,有記名提單(Straight B/L)、不記名提單(Bearer B/L)和指示提單(Order B/L)。
①記名提單(Straight B/L),是指在收貨人欄內,具體填明收貨人名稱的提單。它只能由提單上所指定的收貨人提貨,不能轉讓,又稱為“不可轉讓提單”。記名提單一般只用于運輸貴重物品或有特殊用途的貨物。
②不記名提單(Blank B/I.),又稱“空白提單”,是指收貨人一欄內不填寫收貨人名稱而留空的提單。提單持有人可不作任何背書轉讓或提取貨物。由于這種提單風險大,國際貿易中很少使用。
③指示提單(Order B/L),是指在收貨人欄內只填寫憑指示或憑某人指示字樣的一種提單。這種提單可以背書轉讓,又稱“可轉讓提單”。背書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空白背書,僅由背書人(提單轉讓人)在提單的背面簽字蓋章;另一種是記名背書,即轉讓人除簽字蓋章外,還須列明受讓人(被背書人)的名稱。在國際貿易中,指示提單被普遍使用。我國在出口業(yè)務中大多使用憑指示空白背書的提單,習慣上稱為“空白抬頭”、“空白背書”提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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