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P與D/A單據(jù)的區(qū)別
D/P 付款交單(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是跟單托收方式下的一種交付單據(jù)的辦法,指出口方的交單是以進口方的付款為條件,即進口方付款后才能向代收銀行領取單據(jù)。 分為即期交單(D/P Sight)指出口方開具即期匯票,由代收行向進口方提示,進口方見票后即須付款,貨款付清時,進口方取得貨運單據(jù)。 遠期交單(D/P after sight or after date),指出口方開具遠期匯票,由代收行向進口方提示,經(jīng)進口方承兌后,于匯票到期日或匯票到期日以前,進口方付款贖單。 D/A 承兌交單(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是在跟單托收方式下,出口方(或代收銀行)向進口方以承兌為條件交付單據(jù)的一種辦法。 所謂“承兌”就是匯票付款人(進口方)在代收銀行提示遠期匯票時,對匯票的認可行為。承兌的手續(xù)是付款人在匯票上簽署,批注“承兌”字樣及日期,并將匯票退交持有人。不論匯票經(jīng)過幾度轉讓,付款人于匯票到期日都應憑票付款。
來源:報關員培訓網(wǎng)以上除即期交單(D/P Sight)還可以做,其他的都風險較大(相對L/C 而言),但也存在客戶因市場價格等問題而不付款贖單,如果要做,只能做信譽較好、長期交往的老客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