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21日《國務院關于機構設置的通知》規(guī)定部門設置如下:
國務院設置辦公廳、國務院組成部門(27個)、國務院直屬特設機構(1個)、國務院直屬機構(16個)、國務院辦事機構(4個)、國務院直屬事業(yè)單位(17個)、國務院部委管理的國家局(22個)、國務院議事協調機構(33個)。
2013年3月10日,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公布。這次改革,國務院正部級機構減少4個,其中組成部門減少2個,副部級機構增減相抵數量不變。改革后,除國務院辦公廳外,國務院設置組成部門由2008年的27個變?yōu)?5個。
2018年3月13日,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公布,根據該方案,改革后,國務院正部級機構減少8個,副部級機構減少7個,除國務院辦公廳外,國務院設置組成部門26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tài)環(huán)境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yè)農村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和旅游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事務部
中國人民銀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yè)和信息化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wèi)生健康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
教育部對外保留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牌子??茖W技術部對外保留國家外國專家局牌子。工業(yè)和信息化部對外保留國家航天局、國家原子能機構牌子。自然資源部對外保留國家海洋局牌子。生態(tài)環(huán)境部對外保留國家核安全局牌子。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
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
國家體育總局
國家國際發(fā)展合作署
國務院參事室
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廣播電視總局
國家統計局
國家醫(yī)療保障局
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
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對外保留國家認證認可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牌子。國家新聞出版署(國家版權局)在中央宣傳部加掛牌子,由中央宣傳部承擔相關職責。國家宗教事務局在中央統戰(zhàn)部加掛牌子,由中央統戰(zhàn)部承擔相關職責。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
國務院研究室
國務院僑務辦公室在中央統戰(zhàn)部加掛牌子,由中央統戰(zhàn)部承擔相關職責。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與中共中央臺灣工作辦公室、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與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一個機構兩塊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屬機構序列。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在中央宣傳部加掛牌子。
新華通訊社
中國社會科學院
國務院發(fā)展研究中心
中國氣象局
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科學院
中國工程院
中央廣播電視總臺
中國銀行保險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
國家行政學院與中央黨校,一個機構兩塊牌子,作為黨中央直屬事業(yè)單位。
國家信訪局(由國務院辦公廳管理)
國家能源局(由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管理)
國家煙草專賣局(由工業(yè)和信息化部管理)
國家林業(yè)和草原局(由自然資源部管理)
中國民用航空局(由交通運輸部管理)
國家文物局(由文化和旅游部管理)
國家煤礦安全監(jiān)察局(由應急管理部管理)
國家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由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管理)
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由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管理)
國家國防科技工業(yè)局(由工業(yè)和信息化部管理)
國家移民管理局(由公安部管理)
國家鐵路局(由交通運輸部管理)
國家郵政局(由交通運輸部管理)
國家中醫(yī)藥管理局(由國家衛(wèi)生健康委員會管理)
國家外匯管理局(由中國人民銀行管理)
國家知識產權局(由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管理)
國家移民管理局加掛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牌子。國家林業(yè)和草原局加掛國家公園管理局牌子。國家公務員局在中央組織部加掛牌子,由中央組織部承擔相關職責。國家檔案局與中央檔案館、國家保密局與中央保密委員會辦公室、國家密碼管理局與中央密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一個機構兩塊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屬機關的下屬機構序列。
(國務院機構和部委管理的國家局設置信息,據國發(fā)〔2018〕6號和國發(fā)〔2018〕7號文件)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