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7月31日,一客戶持香港某基金會委托書和復印的國家外匯管理局湖北省分局u201c核準件u201d,向該分局求證該u201c核準件u201d的真?zhèn)巍?br>
經(jīng)查驗,該u201c核準件u201d系偽造,其格式與標準核準件有出入,且該分局外匯賬戶系統(tǒng)上沒有其標稱的u201c廣州環(huán)球投資有限公司u201d的開戶記錄。
該分局有關(guān)人士稱,近年來,有人利用偽造的金融單證、證明材料騙取資金或物資,其行騙活動有一些共同之處:偽造單證材料的金額巨大,動輒數(shù)以億計,如上述u201c核準件u201d注明的賬戶限額竟高達3000億美元;一般僅提供單證材料的復印件、傳真件,極少以材料原件示人;常以軍工、交通、能源等大型建設(shè)項目為借口,有些還打著社會名流甚至國家領(lǐng)導人的幌子。但總體上看,這些偽造的單證材料與正規(guī)的文本相比,無論是格式還是內(nèi)容,都有很大差距,其行騙之辭也是漏洞百出,經(jīng)不起推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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