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單信用證詐騙的常見方式及防范對策 在國際結(jié)算詐騙中,跟單信用證詐騙是最主要和較騙是最主要較隱的類型。本文試對跟單信用證詐騙的常見方式略作分析的探討。
一、跟單信用證詐騙的常見方式及其特征
(一)假冒或伙印鑒(簽字)詐騙
所謂“假冒或偽造印鑒(簽字)詐騙,”是指詐騙分子在以打字機打出并將通過 郵遞方式寄出的信用假冒或偽造 開證行有權(quán)簽字人員的印鑒(簽字),企圖以假亂欺受益人(出口商)盲目發(fā)貨,最終達到騙取出口貨物目的.
這種詐騙一般有如下特征:
1.信用證不經(jīng)通知,而直達受益人手中,且信封無寄件人詳細地址,郵戳模糊;
2.所用信用證格式為陳舊或過時格式;
3.信用證簽字筆劃不流暢,或采用印刷體簽名;
4.信用證條款自相矛盾,或違背常規(guī);
5.信用證要求貨物空運,或提單做成申請人(進口商)為受貨人。
例如:河南某外貿(mào)公司曾收到一份以英國標準麥加利銀行伯明翰分行(STANDARD CHARTERED BANK LTD . BIRMINGHAM BRANCH,ENGLAND)名義開立的跟單信用證,金額為USD37,200.00元,;通知行為倫敦國民西敏寺銀行;(;NATIONAL ;WESTMINSTER BANK LTD .LONDON)。
因該證沒有象往常一樣經(jīng)受益人當?shù)劂y行專業(yè)人員審核,發(fā)現(xiàn)幾點可疑之處:(1)信用證的格式很陳舊,信封無寄件人地址,且郵戳模糊不清,無法辯認從何地寄出;(2)信用證限制通知行-倫敦國民西敏寺銀行議付;;有違常 規(guī);(3)收單行的詳細地址在銀行年鑒上查無;(4)信用證的簽名為印刷體,而非手 簽,且無法核對;(5)信用證要求貨物空運至尼日利亞,;而該國為詐騙案多發(fā)地。 根據(jù)以上幾點,銀行初步判定該證為偽造信用證,后經(jīng)開證行總行聯(lián)系查實,確是 如此。從而避免了一起偽造信用證件詐騙。
(二)盜用或借用他行密押(密碼)詐騙
所謂“盜用或借用他行密押(密碼)詐騙”,是指詐騙分子在電開信用證中,詭稱使 用第三家銀行密押,但該第三家銀行的確認電卻無加押證實,企圖瞞天過海,騙取 出口貨物。
這種詐騙通常有如下特征:
1.來證無押,而聲稱由第三家銀行來電證實;
2.來證裝、效期較短,以逼使受益人倉促發(fā)貨;
3.來證規(guī)定裝船后由受益人寄交一份正本提單給申請人;
4.開立遠期付款信用證,并許以優(yōu)厚利率;
5.證中申請人與受貨人分別在不同的國家或地區(q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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